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李伊萍)為踐行司法公正,有效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fā)揮“司法審判+普法宣傳”的作用,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近日,武陵源區(qū)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將法庭搬到了張家界市武陵源區(qū)中湖鄉(xiāng)三家峪村村民委員會,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并邀請了20余名群眾和村委會工作人員旁聽庭審,以看得見、聽得懂的方式,讓群眾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與公正。

基本案情,2025年8月10日8時許,被告人覃某某在位于張家界市武陵源區(qū)中湖鄉(xiāng)三家峪村竹園角組的家中吃早餐時飲用了米酒。當日11時許,覃某某無證駕駛無號牌的普通兩輪摩托車從家中出發(fā)沿鄉(xiāng)村道路行駛至定家莊水庫后,左轉彎繼續(xù)向魚泉峪村方向行駛,當行至魚泉峪村王家灣組(二馬包)路段時,摩托車與道路左側金屬護欄發(fā)生刮碰后,車輛向右側翻倒在道路上,造成某受輕微傷、摩托車輕微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覃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其駕駛機動車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75mg/100ml。
庭審現(xiàn)場莊嚴有序,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自愿認罪認罰。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覃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結合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依法判決:被告人覃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庭審過程流暢有序、嚴謹規(guī)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示范效應。

案件審理結束后,武陵源區(qū)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與中湖鄉(xiāng)三家峪村村民委員會工作人員共同向旁聽群眾宣傳講解了酒駕醉駕的危害后果、刑事責任等,并發(fā)放了宣傳資料,提醒廣大群眾要時刻繃緊安全弦,敬畏法律,珍愛生命,杜絕僥幸心理,堅決做到酒后禁駕,共同維護安全、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